东海县开展经济责任分类定期任中审计
东海县六部门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通过了“经济责任分类定期任中审计方案”,将全县应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72个部门和乡镇,按执法职能和行政许可职能的多少、财政财务收支规模的大小等指标分成四类,一类部门和乡镇11个,每年都要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类部门和乡镇15个,每两年进行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类部门和乡镇18个,每三年进行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四类部门和乡镇28个每四年进行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这些部门和乡镇的领导人实行“逢离必审”。分类定期任中审计,加大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将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前移审计监督关口,能更有效地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经济职责。有关部门任用干部可以及时参考审计结果,一些违纪违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能得以充分运用。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集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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