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协调解决了云南省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存在的冲突
2008年,审计厅在对9州(市)、45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计时发现,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问题上存在政策冲突。对此,审计厅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审计重要情况反映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引起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的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日前,两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2009〕123号),进一步明确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参合范围,对之前界定不明、容易引起矛盾的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农村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参保参合作了明确界定。同时,还要求各地劳动保障和卫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参保范围,严格区分各类人群,避免出现遗漏和重复参保等问题。此《通知》的印发和执行,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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