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2009年7月,自治区审计厅做出《关于200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后,自治区财政厅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审计决定中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相关处室对各类问题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并提出具体强化管理的意见。对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个别盟市欠缴自治区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占用“两权”价款指标、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以及多开设银行账户等问题都进行了纠正。同时针对相关问题专门制订了《关于加强两权价款预算指标管理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等政策,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从整改的反馈情况看,自治区财政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纠正及时,整改较为彻底。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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