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估结果公布
按照省政府“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估”专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11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五个审计评估工作组,采取深入主管部门和部分项目单位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2008至2009年度全省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基本建设支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外贸发展金、地产品出口奖励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泥草房改造专项资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受灾贫困群众危房改造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从被抽查项目的审计评估结果看,各专项资金总体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
一、专项资金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这次审计评估的各专项资金,设立有据,用途明确。如,专利技术专项资金是依据2001年省政府印发的《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设立的,重点用于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推进我省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能力,提高我省企业专利核心技术拥有量和竞争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资金是根据省委、省政府1999年制定的《关于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设立的,主要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前期研制、开发,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以及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各类科技平台项目;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后,省委、省政府为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于2006年确定设立的,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省级试点村产业发展和村内街道、排水边沟、活动场所、环境整治等民生建设项目。
二、有比较健全完善的管理办法。各专项资金均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有些还结合形势的发展进行了修订完善。如,专利技术专项资金在2001年设立时即由财政和主管部门制定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资金的用途、申请和审批程序、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范,2007年又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了修订,调整了投入方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已制定管理办法基础上,为充分调动地方投入的积极性,2008年省财政厅会同主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新农村建设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投”的意见》,2009年9月又根据第二批试点的新情况制定了《2009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奖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投对象、依据、方式、程序和资金监管责任等。各专项资金在具体分配使用方向上也符合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和民生政策。如,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工业园区建设及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减排、企业提速增效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项目以及奖励性支出等。专利技术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哈大齐工业走廊,中小型民营企业,生物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新兴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政策。部门和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也较为健全和规范,许多专项资金都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确保了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从抽查的项目看,未发现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资金分配管理程序和办法比较科学。各专项资金申报程序较为公开和严密,分配机制较为完善,坚持了财政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审核的基本程序,且大多实行了专家论证的办法,最后由部门集体研究决定,较大额度的项目资金安排还按规定上报省领导审批确定,分配上做到了民主、公开、透明。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省科技厅在资金的管理上主要包括评审管理、决策管理、执行管理和项目验收四个环节。评审管理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和行业评审,其中,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财务审查两部分,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完成;行业评审主要是聘请专家对已通过资格审查和业务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省重大科技项目进行现场考核,由相关处室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完成。决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流程:一是厅务会审定。依据计划编制方案及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结合业务审查、专家评审分数及现场考核结果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草案,由省科技厅厅务会审定。二是合同签订。根据厅务会审查的项目计划,由省科技厅与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科技成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指标。执行管理主要包括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日常检查和抽查及部分重大项目的中期评估等。项目验收主要是聘请经济、技术、管理专家,通过现场考察、会议讨论等形式,针对合同指标进行验收,做出验收结论。同时,实施项目后续跟踪,并根据项目跟踪情况,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项目给予滚动支持。
四、专项资金在各自领域发挥了引导和推动作用。如,专利技术专项资金2002至2009年累计投入8960万元,共有320家各类企业400多个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得到支持,通过专项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使我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20%,具有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能力的企业年均增长30%以上。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的引导和支撑下,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保持了持续增长,200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611亿元,同比增长26%;2009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上半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41亿元,同比增长44%。新农村专项资金从2006年试点至今累计投入资金2.19亿元,共扶持产业发展项目1863个。到2008年末,首批试点的1305个村中有786个村建起了具有当地特色的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试点村总数的60%,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8个百分点;有886个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占试点村总数的68%,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21.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带动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大幅增加、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水平的有效提高。农村泥草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农村泥草房改造专项资金的支持下,30个省级泥草房改造示范村和150个试点村2008和2009年两年分别完成4170户、11000户泥草房改造任务,其中:2009年省补助资金1.4亿元,拉动农民直接投资128.8亿元,不仅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投资消费的积极性,还直接拉动了上游产业如钢材、木材等建材市场的快速发展,间接拉动了运输、服务、家用电器等商品市场的稳定发展;2009年新建的22.2万户中,有17.76万户、80%是节能省地型住房,每年可节省燃煤35.52万吨,节约资金2.49亿元,节省红砖18亿块,核减土地311万立方米,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尽管各专项资金在各领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通过审计评估也发现部分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专项资金投向不集中,扶持重点不够突出。尽管一些专项资金是按照管理办法使用的,但投向比较分散,重点不突出,放大效应体现不充分。以专利技术资金为例,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多的70万元,最少的10万元,平均项目投资额度为36.5万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按产业链条组织项目不够突出。以2008年为例,产业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2760万元,支持项目179个,平均每个项目额度为71.28万元,且支持的项目多为处于产业链条末端的最终产品研发,未能从形成和延长产业链条的角度均衡地安排项目。基本建设支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据调查,2008年省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214170万元投向涉及39个行业的4602个建设项目,平均每个项目46.54万元,占单个社会公益事业性项目平均投资额的40%左右,占单个生产经营性项目平均投资额不到10%。
二、有些资金项目审批周期长,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几年审计部门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多次反映专项资金下拨时间晚的问题,这其中虽然有国家下达计划较晚的因素(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国家批复的投资计划一般都在每年的10月份才能下达到我省),但分配效率低是主要原因。目前有些专项资金的分配时间过长,一般为5、6个月,很多项目因错过最佳施工期而结转下年,致使资金使用达不到预期效果。如外贸发展金从预算安排到下达2008年,为8个月,2009年为7个月,一般要到11或12月方能拨付企业,导致单位和企业当年无法使用。由于资金项目审批周期过长,也直接导致了资金到位率低。今年1至9月外贸发展金到位率只有49%;截至11月地产品出口奖励资金刚拨付第一季度奖励资金637万元,资金到位率仅为16%。
三、市县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影响省级专项资金预期作用发挥。如,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由于一些市县政府财力有限,办法中规定市县政府分别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0%安排配套资金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致使许多建房农民未能得到政府的补助资金,农民受惠比例低,省级财政资金每年只能解决8%左右改造户的补助资金问题,加上市县投入资金,全省每年只能对一半左右的改造户实施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政策规定,市县应按省补助资金的50%安排应由本级负担的救助资金,但目前市县普遍没有按规定足额安排应由本级负担的资金,有的市县甚至一分钱也没有安排,致使医疗救助资金总量小,救助标准低,一些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2008年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到位达104563.67万元,其中,市(地)级配套资金不到位4121.06万元,县(市)级配套资金不到位91323.95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占资金不到位总额的91%。一些基本建设项目由于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无法按期竣工投产达效。截至2009年10月10日,兴凯湖灌区总干渠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13万元,到位率为15.3%;账面体现投资完成额和预付工程款金额420万元,仅占计划投资额的10.5%。
四、项目和政策实施中监管不到位,影响资金预期使用效益。如,在新型工业化资金项目抽查中发现,齐齐哈尔有一户企业2个项目投资规模分别为3.8亿元和3.6亿元,分别获得2008年投资补助100万元、2009年贷款贴息300万元,由于企业拟通过上市筹措资金,企业获得补助和贴息后,因没有按计划筹集到资金,致使项目没有全面启动,仅分别完成投资757万元和50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群众普遍反映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医院的医生存在对患者小病大治,可不做的检查也要求患者做,多开药、开高价药等问题,造成患者医疗费支出过高,既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又增加了医疗救助资金的支出。一些医疗救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存在着优亲厚友问题,对亲属、熟人申请医疗救助时优先审批,救助标准就高不就低。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尽管全省各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部门采取了多种质量控制措施,但2009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2008年交付使用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情况进行审计抽查,发现部分路段存在路面破损、坑槽、横纵裂纹及路肩塌陷等多方面质量问题。
五、资金投入方式不够灵活,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目前一些专项资金投入方式比较单一,大多采取事前无偿投入的方式,导向激励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也容易导致政府投资风险,产生无效投资。
对此,要进一步加大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以更好地发挥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持。
一、集中资金重点投入。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调整资金投入布局规划,将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项目,并减少生产竞争性领域的项目投资以及能通过市场化解决的投资,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资金投入的聚集效应。在投入方式上,针对不同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可以灵活地采取贷款贴息、贷款担保、以奖代投、先建后补等有效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放大资金效用倍数,降低专项资金投入风险。
二、提高部门审批效率。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改进和完善部门项目审批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有些资金如基本建设资金、外贸发展金等可借鉴国家砍块拨付的方式,既可以缩短资金审批拨付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可以有效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预防人为因素的干预,使资金分配趋于公平。
三、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完善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对资金项目审批、启动、实施、验收的全程跟踪,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研究采取有效的硬性约束措施,促进市县及时足额安排相关匹配资金,确保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发挥预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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