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9月16日,庐阳区委、区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庐阳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从制度上规范离任交接工作,让领导干部“走得清楚,接得明白”。
该办法规定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主要内容,包括任职期末资产、负债情况;任职期末未了的承包、租赁、投资、抵押、担保等经济往来事项相关书面材料;任职期末在建工程项目相关书面资料;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及使用的公物、公款等。办法还对交接的组织及程序做了具体规定:由组织部门向离任领导干部发出《庐阳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监察、财政部门负责监督交接,审计部门负责离任交接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离任领导干部应在接到通知书后的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并按规定填写《庐阳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书》,移交接任领导干部。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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