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责任审计出台两个规程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为干部考核和干部监督提供重要的评价依据,近日,南通市审计局制定了《县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和《县处级以上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两个规程在认真总结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十年经验的基础上,对市级审计机关如何对所属中共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以及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分别从审计组织、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南通曾经荣获全国、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地区,是江苏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创始示范地区。《两个规程》的出台,标志着该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责任编辑:辛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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