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强化三项措施促进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整改
2009年上半年,宜昌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分别对当阳、宜都、五峰三县市土地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该局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了审计结果,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市委副书记李亚隆主持召开了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暨审计情况通报会,各县市区国土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通报会上,市委副书记李亚隆要求各地认真分析研究审计通报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切实提高土地整理项目的水平和质量,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宜昌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伟在会上通报了审计查出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设质量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和项目立项管理的审计建议。
12月中旬,宜昌市审计局组织专班对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回访。回访情况表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论,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整改,效果十分显著。
一是严格对照审计结论整改落实到位。
各地党委、政府分别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对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当阳市政府责成市纪委、监察、税务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督办专班,对全市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督办落实。国土部门组织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议,认真布置落实整改措施。截止12月底,已上缴财政31.5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710万元,调账处理16万元,采纳审计建议4条。
二是加强项目质量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针对部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各地国土部门按照工程设计要求,组织对项目各标段认真进行了自查,对未达标的工程进行了返工,对涉及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加强了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出具票据以及签订合同情况进行了核查,追回了违规超标收取的2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督促补缴了相应税款。同时,加强了对项目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对相关单位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计划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规定不合格单位不予从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业务。
三是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专项资金监管。
各地党委、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暨审计情况通报会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资金管理的相关文件,出台了系列制度和措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当阳市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从项目实施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三个方面,结合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对业主资金账户管理、工程预付款、月工程进度款、工程质保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及施工单位资金管理作出了明确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监管。同时,各地国土部门大力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技术业务培训,促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收到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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