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审计“五到”措施让“阳光工程”更灿烂
洪湖市国家“阳光工程”项目涉及到农业、劳动、教育等多个部门,是国家实行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发展、推进农村“小康”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资金量大,影响深远。为了管好用好资金,使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洪湖市审计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到了“五到”:责任到人、资金到户、教师到位、培训到点、就业到岗。
——责任到人。项目伊始,该局受命成立了“洪湖市阳光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由三人组成,成员各司其职,又统一协作,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资金到户。该市“阳光工程”项目资金由财政统一管理,审计局经常与财政部门核对,掌握资金动态,合理调度资金。对于各培训机构用款,各培训机构用款首先报培训计划,编制预算说明,然后开始培训,培训结束经审计部门核准签字后,财政部门才予以拨款报销。对资金的有效监督既保证资金正常运转也促进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教师到位。为了给农民工培训提供有力的教师支持,该市在反复甄别、筛选的基础建立了各项专门技术人员的档案库,然后根据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统一调配。对资质不合格、专业能力不强的教师,一律禁止进入培训行业。对进入培训行列但师德不佳、反映不好的教师也随时予以清除。
——培训到点。该局对有培训实行“三审制”,把监督落实到培训人员、培训进度、培训时间、培训管理、资金使用及效能等各个环节,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开班前,各培训部门要申报培训时段和项目计划,审计局和各主管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市场需要,教师调配是否能够到位。开班时,审计人员现场清点培训人数、核对项目。培训中途,检查人员进行突击检查,看培训是否正常运行,有无不按计划进行现象。培训毕业,审计人员到场进行复核。看培训时间是否完成,培训效果是否符合要求,项目资金是否用于农民工培训。
—— 就业到岗。该市和全国一千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友好关系,及时了解用工信息,按市场需求组织培训,全方位推荐培训人员,让农民工走得出去、挣得到钱,全面实现自身价值。此外对农民工进行三年就业追踪,随时掌握就业状态,处理各种矛盾,既当农民工的“红娘”又做农民工的“娘家人”。
“五到”措施,让该市“阳光工程”项目发挥了应有的效益。目前为止,各机构培训农民工21021人,99.8%的成功实现了就业,12640人成为了用工单位的生产骨干和能手,还有108人实现了自主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41000多人。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面貌打下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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