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委、县政府重奖审计机关
近日,蕲春县委、县政府联合作出决定,对荣获2009年度全省审计系统综合量化考核第一名的县审计局予以通报表彰。
2月25日,该县县委、县政府接《湖北省审计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结果的通报》(鄂审综函[2010]12号)后,县委书记熊长江批示,县委办、县政府办予以通报表彰,县政府县长徐和木批示同意由两办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奖励审计局3万元。
通报指出,县审计局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是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的地抓学习、带队伍、强素质的结果;是认真履行职责,不辱工作使命,全面提升工作能力的结果;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不断提升审计质量的结果;是紧密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全面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的结果;是团结一心、拼搏进取、争先创优、追求卓越的结果。
县委、县政府希望县审计局广大干部职工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争先创优的锐劲,努力打造蕲春审计品牌。同时,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要向审计局学习,更加坚定“坚持一举三化、构建四大格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更加坚守“建设经济强县、医药名县、文化大县,打造健康之乡”的奋斗目标,更加坚持“三区两带”发展战略,以争创一流的勇气、超越自我的意识、追求卓越的力量、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推动蕲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09年蕲春县审计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和省审计厅提出的统筹审计工作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创了审计工作新局面。连续四届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被黄冈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连年被黄冈市计局评为“全市审计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十面红旗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三强型领导班子集体”,被县人大和县政协评为“最佳人民满意单位”。2009年,该局在全省审计系统综合量化考核中排名第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审计署联合表彰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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