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县审计局制定审计纪律八不准
新年伊始,县审计局制定审计纪律“八不准”,以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的廉洁从审,并与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该局“八不准”,即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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