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泰县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近日,长泰县审计局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行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够执行基建程序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工程资料、图纸及相关资料较齐全,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
一是重复计算征地面积1.6亩并支付给农户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赔青款和提取的各项费用9.7万元。二是未按文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款、赔青及应提取的各项费用标准,导致财政多支付各项费用28.5万元。审计过程中,业主单位听取审计意见,认真核对征地赔青面积,对重复计算的1.6亩并已支付农户的9.7万元,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追回,对未按征地赔青补偿标准申请,导致财政多支付各项费用28.5万元,将按审计决定上缴财政。通过跟踪审计,及时纠正征地过程中的失误,为财政节约投资3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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