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推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4月29日,义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义乌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了报告对象、报告内容和报告方式。每年1月20日前,报告对象将上一年度经济责任年度报告书报市委组织部,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经济责任年度报告书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领导干部的考核档案;审计机关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报告所列事项作为职务履行、责任界定和审计评判的主要依据;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规定了报告书的形式。分镇街党政正职、机关部门正职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三类人员,以表格形式进行填报。在表式设计上,尽量使填报内容符合审计分析需要,注意表格勾稽关系,便于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审计监督,及早发现问题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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