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审计局多措并举经济责任审计出成效
2003年以来,鹤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把质量,部门联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至2009年末,全市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96个(市本级67个,县区329个),其中任中审计248个,离任审计148个,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49384.75万元(市本级126884.71万元,县区22500.04万元),损失浪费资金250.4万元,行贿受贿资金8.4万元。有关部门依据审计结果,对相关被审计对象予以撤职3人,免职8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个,予以提拔重用14人。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2000年,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鹤壁市、县区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2003年,鹤壁市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5年4月,在原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市经济责任审计局,规格为副县级,隶属于市审计局。市、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机构的设立,为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稳固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协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
鹤壁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每3个月召开一次,研究决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一般问题,重大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各级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加强联系与协调,及时沟通,合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了各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机制,开创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审计部门优势互补、齐抓共管、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制度建设,经济责任审计走向规范化
鹤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来保证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台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市本级9件,县区27件。2003年6月以来,市本级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鹤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鹤壁市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鹤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的几点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鹤壁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操作办法》。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003年来,鹤壁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和运用,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逐步实行“有离必审”和“先审计、后离任”或“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制度,并要求把审计成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列入领导干部本人考核档案和廉政档案,使其成为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的几点意见》中明确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规定通过审计发现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评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结合、整改结合、依法办事、违法必究的原则,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组织处理、立案调查、纪律处分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或参考依据。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克服了“审归审、离归离”的弊端,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五、规范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质量
(一)实行审前公示制。审计实施前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主要内容、审计程序,审计工作纪律及审计机关监督电话等予以公示,以便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知悉,积极提供审计线索并对审计组的工作和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二)开好审计进点见面会。每个项目进点时,都要召开审计见面会。审计部门主持会议,纪检、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上,审计部门宣读审计通知书并介绍此次审计的目的;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单位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做述职报告;纪检、组织部门对本次审计提出要求并加以监督。以便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坚持审计承诺制,严格划清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被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实行了“双承诺”,即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财政、财务收支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任职期间遵守财经纪律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承诺。
(四)坚持三级复核,划清审计责任。为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评价客观,审计机关建立了审计组复核、部门复核和专职机构复核的三级复核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审计查深查透,对重大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坚持集体研究,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
(五)划清责任界限,把握评价原则。在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依据审计结果,划清六个界限,即: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玩忽职守与工作失误的界限,个人经济问题与工作差错的界限,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而使工作出现断层与错误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责任界限。坚持六项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准确性原则,重要性原则,量化原则,谨慎性原则,相关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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