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采纳审计建议完善资金控管机制
近几年,孝南区审计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时发现。建设性专项资金由于拨付、使用与监管脱节,因而出现了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如资金拨付环节多或拨付不及时,影响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少数项目主管单位延押、滞留、挤占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致使专项资金潜在安全隐患;事权与财权过分集中,容易诱发廉政风险等。这些问题或现象,尽管在事后监督中进行了严肃查处和督促整改,但不足以体现监管的时效性。审计经过综合分析,认为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应当采取立项严格审查、资金源头控管、项目全程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系统管理,这一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孝南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杨军安亲自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
孝南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出台了《孝南区专项建设资金控管办法》,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专项建设资金管理。一是集中项目资金,严格专户管理。在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设立专项建设资金专户,将预算安排、自筹及其他途径筹措的建设资金全部集并专户,统一拨付。二是审核和备份相关资料,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拨付时,财政部门的相关专业机构认真审查招投标文书、项目合同(协议)、工程预算、完税证及常务区长审批记录等资料,并进行备案,同时,到现场查看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拨付项目资金。三是资金直达承建单位,严格实行事权与财权分离。为了体现快捷高效,2010年,全区专项建设资金一律实行直达承建单位账户,减少中间环节,规避资金风险。四是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严格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后,财政部门严格依照政府投资结算审计的法律文书与承建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并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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