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实行管理自主运作
如何更好地调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让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汉川市审计局的作法是:“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改变观念、创新机制,理顺关系,对所属经济责任审计局(以下简称经责局)实行工作任务定量、审计人员定编、公务经费定额、操作运行定权、项目质量定标、内部管理定责。
汉川市经责局自2002年9月成立以来,虽然有审计专班,但其职责和权利一直由审计局统揽,项目审计及人员分工经责局未能自主安排,其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汉川市审计局在请示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日前决定对经责局实行“六定”管理自主运作。
工作任务定量。审计局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经责局当年的工作任务量。今年审计局下达经责局完成的审计项目有15个,同时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中心任务。
审计人员定编。定编按照每年的项目审计工作量,确定经责局当年的审计人员编制。除经责局局长外,2010年配备6名审计人员为经责局干部,专门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公务经费定额。其总原则是:个人部分统筹,公务经费包干,资金节余留用,特殊事项申报。每年根据人员编制和项目量等实际情况核定需开支的额度,进行包干使用,其公务经费包括办公用品、设备维修、订阅报刊、差旅补助、招待开支等和责任目标兑现。
操作运行定权。每个审计项目从人员分工,到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均由经责局自行组织落实,其工作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由经责局分别向审计局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逐级上报。
项目质量定标。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关于《湖北省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考核标准,实行三级复核,层层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计项目质量不留隐患。
内部管理定责。审计局对经责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由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经责局局长签订责任书;经责局的内部管理、激励机制和项目审计方面的质效要求等,均由经责局决定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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