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加强门诊医疗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
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对2009年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部分乡镇苏木存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的门诊医疗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手续制度不健全、账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乡镇苏木对低保户发放门诊医疗临时救助资金时,民政局通过本部门印制的票据直接以现金支付到乡镇民政办,延伸的部分乡镇此笔收支均没有记入到单位账内,有些乡镇民政办只有在民政助理手里的发放单,没有医疗单位出据的任何治病收据,在入户调查中部分低保户也只是表达出曾经得过病治疗过,没有任何凭据,甚至于个别乡镇部分资金没有用在低保户的医疗救助上。
乡镇政府对农村最低保障制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设,保证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民政部门和乡镇苏木今后在门诊医疗临时救助资金支出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报销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这项资金真正用在低保户的医疗支出中,使贫困户得到救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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