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审计局对政府存量土地资产进行审计
我局在温州市本级截至2009年末政府存量土地资产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市区储备地块存在土地被非法占用、土地使用权证注销不及时等现象,亟待进一步规范。
一、储备土地被非法占用。经查,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城郊乡黎一村1号地块,面积4072.98平方米,于2004年5月之前被温州市职工住房建设开发公司在地块未供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该地块被违法占用且已开发完成,然至今未办理供地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证到期未注销。如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领取的两个临时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11月到期,面积合计21015.23平方米,至审计日仍未办理注销。
三、地块出让后土地使用权证未注销。如鹿城区城郊乡黎一村2号、3号和4号地块,土地面积合计67367.81平方米,其中37844.96平方米已出让给绿城集团用于建设鹿城广场,8186.65平方米已出让给金迅达房开公司和用于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以上已出让或已被利用的土地合计46031.61平方米,至审计日仍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同时,出让给绿城集团的2号、3号地块在绿城集团办理鹿城广场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后,原土地使用权证仍未注销,造成同一地块同时存在两个土地使用权证的现象。
对此,审计建议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防范土地被非法占用。并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地籍信息系统,规范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管理和注销行为,杜绝“一地双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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