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审计厅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工作
近年来,山西省审计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审计为发展服务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的创新,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展审计,为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创新,成为财政审计不断深化的强大动力。
一、转变思路。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论断,山西省审计厅从2003年起及时提出“审计要为发展服务”的工作思路,自觉地将审计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和实施。把在国民经济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和重要资金、重要事项作为审计的重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审计工作中认识和处理问题的重要尺度,把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对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做法,予以肯定和支持,对违背科学发展目标,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通过审计予以制止,依法正确地做出处理处罚。从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促进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的完善为目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这个思路一经提出,就咬定不放,一以贯之,成为广大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也得到省人民政府的支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取得良好效果。
二、转变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2005年以来,山西省审计厅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整合审计资源,上下联动,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审计重点由审计各部门财务收支向专项资金转变;组织方式由省厅单独审计向全省统一组织、上下联动转变;审计内容由主要审计省级各主管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向审计资金使用全过程转变;审计方法由查错纠弊为主向深入剖析资金使用效益转变;由审计为主向审计与审计调查并重转变。在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先后对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煤炭、国土、环保、交通、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保等46个重要部门、重要领域和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特别是从山西经济结构的特点出发,加强对与煤炭生产相关的税费征管、企业对外投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采煤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污染防治等专项审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实行了“五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报告,实行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所有审计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果,加强审计项目时限管理等措施。实现了财政审计与其他各项专业审计之间、审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相互提供审计信息,统筹协调、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全省审计机关人力、信息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审计机关的整体合力,从根本上克服了过去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在计划上不衔接、时间上不同步、成果上难共享的缺陷,提高了效率,使专项资金审计的成果同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同时进入了向政府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从整体上增强了审计工作的整体性、时效性和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三、调整审计内容。为了揭露地方财政运行中带有全局性、体制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增强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山西省审计厅不断调整和深化财政审计的重点内容,从过去偏重于对财政收支方面具体问题的揭示向注重分析研究财政收支质量转变,从过去较为单一的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向注重对财政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整体情况进行全方位审计转变,从偏重财政收支真实、合法审计向真实、合法、效益全面审计,不断强化效益审计转变,从习惯于就事论事向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发现和解决制度、体制、政策方面的问题转变,从偏重对财政预算内资金审计向全部财政性资金审计转变,高度关注各类财政专户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地方政府负债等与财政安全相关的领域,从偏重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向注重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审计转变,从偏重对部门单位项目资金的分配转拨情况的审计向注重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转变。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审计时,都要延伸一定数量的项目,做到“顺着渠道看水流”,以项目实施的结果来考量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成效。通过上述转变,拓宽了审计的视野,把审计的视角对准了财政资金的主体部分,使审计工作更加贴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使审计监督制度贯穿于财政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成为形影不离地伴随着财政经济活动并使之规范的一种强大力量。
四、优化审计成果的运用。把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放在优先位置。2004年以来,山西省审计厅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上向省政府、省人大提出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和细化预算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库管理制度, 提高项目预算分配效率,加快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预算外资金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向民营企业投入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规范行政机关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关系,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制度等48项以完善制度为基本内容的审计建议,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部予以采纳,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省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已经和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逐步建立和形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省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专题报告不但都要作出明确批示,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省长督促副省长、副省长督促分管的各部门、各部门内部层层明确责任的整改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底在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同时,选择一些省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专题报告整改情况。2004年至2009年,各部门在补征补缴预算内外收入、下达应拨未拨财政资金、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等95.88亿元的基础上,制定了156项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上审下”与“同级审”紧密结合,财政决算审计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紧密结合。2003年以来,在省对市级财政决算审计中坚持“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方法的基础上,全省各市在县级财政决算中也普遍推行了这一做法,消除了审计盲区,实现了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并将财政决算审计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做到一次审计两项结果,实现了财政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审计成果运用的最大化,大大强化了审计监督制度的威慑作用。在对市级财政决算审计中,山西省审计厅以维护财经秩序和政令统一、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将上级收入的收缴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转拨使用情况、重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改革措施实施情况作为审计重点,收到明显成效。2007年至2009年,查出违反财政制度资金总额202.9亿元,追缴财政收入144.81亿元,追还被挤占挪用的财政资金15.18亿元,直接收缴入库4.61亿元,提出改进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审计建议51项。为了实现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山西省审计厅对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关系民生和发展大局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归纳,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综合报告、专题报告、审计要情、审计信息31篇,得到重视和采纳,为省人民政府加强管理、制定政策、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
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审计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和省人大的要求,每年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全文公告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公布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据不完全统计,2007至2009年通过审计信息、简报、报刊、网站等报道预算执行审计情况194 篇次。
五、转变审计手段,大力推行计算机审计。2006年以来开展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审计,运用联网联机审计手段对省本级财政性资金实施审计,并积极探索建立和运用财政审计数据分析系统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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