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认真开展审理工作
兴安盟审计局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要求,从2009年初成立了审理科,两年来审理工作按照落实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的二十字审计工作思路,为了提高审计机关执法水平,防范审计风险,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开展工作。每一个审计项目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审理委员会集体把关”的工作程序。对审理范围、审理程序、审理内容等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两年来共审理审计项目39个,提出复核意见112条,达到了事前监督的目的,为强化审计权利的约束、有效防范审计风险、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两年报自治区审计厅评优项目被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一个,自治区表彰项目二个,审理复核工作起到了严把审计质量关、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使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几年来兴安盟审计局未发生复议、诉讼案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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