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审计局连续五年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
近年,恩施市审计局坚持把防范审计质量风险作为推进审计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着力构建审计质量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2005年以来,该局审结的审计项目,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
一是坚持审计业务程序规范到位。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审计责任,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该局制定了《恩施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工作程序》,对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项目立卷归档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注重在审计监督的每个环节上都严格按程序办,将审计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自上而下的审计执法责任体系,以审计程序的执行到位来保证审计监督的到位,以审计监督的到位来保证审计质量的到位。
二是坚持审计质量审理复核到位。将审计复核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严格实行多级控制复核制度,即审计组、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机构三级审理和审计组组长、业务科室(局)负责人、复核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总审计师、局主要负责人、局审理委员会等多级复核和质量控制制度;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建立了专门的“四级复核制”,即交叉复核→专职复核→专家库专家复核→审计业务会复核。制定了《恩施市审计局审理委员会制度》,对审计项目实行审理委员会审定制度,未经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一律不得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通过严格复核审理把关,确保每一个审计项目事实百分之百清楚,定性百分之百准确,处理百分之百合法,审计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坚持审计质量检查考评到位。成立了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评委员会,制定了《恩施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评办法》,明确了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内容和标准,实行对所有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坚持把“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始终,建立审计项目质量百分制考核台账,项目质量跟着审计人员走,审计人员对项目质量负责,将审计项目质量百分制考核台账随同审计项目卷宗存入档案,为日后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四是坚持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到位。出台了《恩施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及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审计项目责任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过错和质量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及时改正能够挽回影响的,责成有关审计人员限时整改,对因严重过错造成的审计复议、诉讼等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处取消一个时期内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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