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现成效
嵊州市审计局在实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已初现成效,参合病人门诊量上升,但门诊费用降低,“一升一降”让老百姓得实惠,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2010年7月1日起,嵊州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审计调查过程中,通过比对全市124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个月的情况,发现已从三方面显现成效:一是参合病人门诊量呈上升趋势。全市7月份参合病人门诊90260人次,比6月增加13976人次,增长18.32%;二是门诊均次费用呈下降趋势。7月份参合病人发生门诊医疗费用484.38万元、门诊均次费用53.66元,6月份门诊医疗费用为555.67万元、门诊均次费用为72.84元,门诊均次费用下降19.18元,降低26.33%。三是合作医疗门诊基金支出有所下降,7月份门诊基金支出118.34万元,比6月份少支出9.91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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