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显示:青田新农合医保制度惠及30多万农民
2010年8月,青田县审计局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保险制度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全县新农合制度惠及30多万参保农民,切实保障了参保农民的利益。
一是新农合受惠面广,极大地满足了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据统计,2009年全县新农合医保参保人员300146人,补偿599033人次,看病总费用达到21515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偿4940.64万元,报销比例达到22.96%。2010年1至6月因部分学生转到城居参保,参保人员为268522人,补偿624337人次,看病总费用达10671.86万元,补偿总额2821.09万元,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25.71%, 2010年半年看病人次已占2009年全年的104.22%,表明新农合制度满足了普通人群日常就诊需要。
二是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参保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2010年出台政策,大幅提高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并逐步提高住院报销比例。2009年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等门诊报销补偿比例为20%,县级定点医院为6%,2010年乡镇卫生院等门诊报销补偿比例调整提高到30%,县级定点医院为8%;各级医院的最低最高住院报销比例也分别从2009年20%、50%提高到30%和60%。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门诊和住院的实际补偿比例从2009年的15.66%、25.71%增长到19%和30.99%,2010年平均补偿比例也达到26.43%,比2009年增长了3.47个百分点,切实体现了让利于民的原则。
三是新农合医保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新农合制度对五保、低保、残疾人、优抚对象、计生优惠对象等参保缴费的个人出资部分采取由对口单位承担的方式,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体参保的资金负担。而从按人员分类报销情况来看,2009年五保和低保人员看病补偿人数分别为133人和2927人,人均总费用分别为2864.08元合2023.37元,人均补偿费用排名分别为第2和第6名,其中五保和低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为28.98%和24.17%,均高于全部人均报销比例,且五保报销比例最高,新农合极大地为困难群体减轻了日常医疗费用的负担。
四是各级财政补助超额到位,资金保障更加有利。根据2010年实际参保人数268522人计算,全年财政补助收入应为3625.05万元,而实际收到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176.51万元,增加了551.46万元的补偿资金,提了资金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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