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控
近期在对我市社保资金进行审计时,抽查了部分定点医院。经抽查发现,市社保局对部分定点医院实行预付制管理,即每月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计划提前拨付给定点医院。个别定点医院多年来一直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全额缴付住院押金的办法,并且病人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的次月才可报销领取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形成社保部门和医保住院患者双重预付给医院医疗费用的问题。不仅违反了与市社保局签订的“……患者只须交纳应由本人支付部分的押金,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记账结算”的医疗服务协议,同时造成大量占用医保住院患者资金的问题,加重了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上述问题应引起社保部门的重视,加大定点医院的监控力度,严格按照《乌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执行,充分体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优越性,减轻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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