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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市公安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市公安局将市月川居委会北侧的政府划拨土地801平方米出租给三亚三穗汽车维修厂,2008年9月1日期满,但至审计日已一年多,市公安局尚未与承租方重新修订合同,承租方仍按原合同规定的租金2,500元/月支付给市公安局。针对这一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公安局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于2010年7月5日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协议,分阶段提高租金,租金最低为每月6000元,是原来的2.4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有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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