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审计局学习贯彻8号令做好“四道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即审计署8号令(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发布后,湖北省红安县审计局充分借鉴学习贯彻《审计法》的成功经验,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制定学习方案,着力做好“四道题”,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
学习做好“应用题”。 制定学习规划与措施,建立审计干部“周末课堂”制,采取自学、集中研讨、网络在线学习等形式,学习、交流学习心得,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开展“法规学习讲坛”,一方面聘请县法制办专家讲授审计相关法规知识,另一方面每周安排1-2名干部对照审计实践,围绕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进行授课、说课,促使审计干部尽快掌握《审计准则》的各项内容,领会精神实质。积极做好与新《审计准则》的应用衔接工作,对与新准则不相符、不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修改,确保2011年1月1日《审计准则》的顺利实施。
考核做好“问答题”。建立“月考制度”,以考促学,提升质效,成立以总审计师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切实保证《审计准则》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大审计质量检查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总结《审计准则》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废止与《审计准则》不一致的内容。将月考综合成绩纳入年终目标工作考核,对学习贯彻《审计准则》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学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的股室和个人进行督办整改,严格问责。
促学做好“必答题”。该局局长强调:学习也要树立审计跟进意识,学习贯彻《审计准则》必须及时跟进。为此该局及时开辟专栏对《审计准则》进行全文转载,并根据准则修订内容,列举准则中改动的事项,汇总列表;下载、打印《审计准则》全文,明确学习细则与考核办法,将学习贯彻《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有形化,采取督导、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督促月考成绩不合格者加强学习,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奖;检查学习笔记与学习心得,对笔记“空白”者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说明原因,确保人人考核过关,真正做到学深、学透,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准则》奠定坚实基础。
宣传做好“拓展题”。 积极拓展宣传覆盖面,创办《学习专报》、《宣传专辑》,宣传报道学习贯彻《审计准则》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利用《审计简报》、《审计动态》、《学习园地》以及局域网等宣传阵地,宣传学习贯彻《审计准则》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宣传报道《审计准则》的修订的必要性。积极创优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宣传报道激发学习动力,形成学习、实践、思考与提高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审计执法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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