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建议国家立规保护购房者利益
近日,审计发现,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向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商“收取高层电梯、增压水泵的首次更新费”,遭到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强烈抵触,并由此引起国家媒体(新华社)记者的关注和质疑。我们认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取该项费用理由充分:一是高层电梯、增压水泵的更新由于质量和使用原因,使用年限远低于设计年限,且金额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更新费用摊于购房消费者难以承受;二是专项维修基金是购房消费者购房时交纳的用于物业保障正常维修、更新、改造,而房地产开发商并未承担分文费用;三是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2006年我市制订的并经省人大批准的《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执行的。我们认为此举能有效地保护购房消费者利益,建议省及国家建设管理部门重视并进行论证,在更高层次上立规,前瞻性解决购房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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