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五项措施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
绵阳市按照中央和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0年8月底,共查出“小金库”23个,涉及金额550.69万元。近期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了调整。提请市委、市政府正式发文增列市民政局、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设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银监局分管治理工作的领导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归口管理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市治理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宣传部门等10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做到“分工不分家”,注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努力形成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分阶段通过在报纸、电视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国资委等部门也通过各单位的政务网进行公布。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同级财政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分别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督导组分片区包干,分阶段对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银监局对市级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银监局及时清理汇总,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纪依法处理,抓好整改落实,并将结果报市治理办。
五是严格纪律抓惩处。严格自查自纠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严格检查人员工作纪律,明确检查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不得隐瞒依法查出的问题和出具虚假的检查结论。治理办加强对各检查组的督导,对在检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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