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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关于“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的有关规定,自8月23日开始,由县监察局、民政局、农牧局、审计局四部门组成审计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对村级财务进行抽查审计。
工作组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质量。通过财务审计,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为全县第八届“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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