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柯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0年上半年,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审计局对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该区存在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高、普通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低、基金结余较大等问题,并从政策、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多角度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适度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审计建议。审计专报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区长祝晓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出台了《柯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该办法着重从三方面提高了医保待遇水平:一是“两降低”,即降低住院起付标准,取消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的做法,同时降低转外住院自付比例;二是“两提高”,即大幅度提高普通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普通门诊年度内报销上限额由200元提高到300元;三是“两增加”,即将生育医疗费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定额补助,并增加新生儿“落地”参保,次日即可享受医疗待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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