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实施“三个强化”力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运行
近年来,山西省平顺县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一把尺子,结合县情,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方针,通过“三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方法创新、强化规范操作,使经济责任审计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2002年至今,共完成县政府、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安排(委托)的审计项目109个,为组织部门任用管理干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协调,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纪检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人事、组织、审计等职能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调配了8名审计人员,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力保证。
二是强化方法创新。一是“暂停账户”,即县审计局与人行联合通知各有关专业银行,暂停即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支付业务(特殊情况除外),要求从领导干部变动前到审计结束期间,银行账户资金只能进不能出。若急需开支,先由单位申请,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后,再由审计局通知银行启户使用。该办法有效克服了领导变动前突击花钱、转移支付资金等行为。二是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即对重点单位、资金收支大的单位分年度进行审计。这样做既解决了任终审计工作量大的困难,又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使一些违纪事项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三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上级安排的审计项目相结合,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年初在制定审计计划时,结合上级审计机关部署来安排当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单位,这样既解决了人少事多的矛盾,节约了审计成本,又避免了重复进点的弊端。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除报请县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中所列单位外,其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单位均由组织部门委托立项,立项上实行“三个坚持”,即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少而精,精而细,细而深,坚持保重点,抓质量。审前做好“三个准备”,即抓好审前培训和审前调查,搞好内部控制制度测评,严格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操作推行“两公开一公示一监督”,即:公开审计项目、公开审计程序、公示审计组组长、组员、廉洁纪律等,悬挂举报箱,进行双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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