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财政局采取八项措施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远安县审计局在近期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针对惠农补贴资金在审批手续、发放程序、发放方式、政策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简化程序、规范审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的建议。远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部署整改,采取八项措施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确保惠农政策不打折扣落到实处,惠农资金及时、安全直达农户。
一是实行“一折通”发放制。应补贴给农民的惠农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所有乡镇均通过信用社实行“一折通”发放,不允许现金发放。
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应拨付给单位的惠农资金全部按照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做到及时拨付。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行涉农收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乡镇主要领导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是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禁止相关单位滞留、挤占、挪用资金;严禁虚报农户数量、面积、降低补贴标准;帐面结存的微量资金滚存使用,严禁改变资金用途。县财政局拟定惠农资金监督检查方案,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采取灵活措施,落实补贴资金。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等补贴资金,按照审批的培训计划实施,由财政部门现场填写和发放“代金卷”,简化发放环节,落实补贴资金。
六是建立公示、告知制度。相关惠农资金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适时上网公示,做到县公示到乡镇、乡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
七是加强政策宣传,服务基层群众。财政部门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和惠农补贴政策捆绑宣传,加强权益告知,贴近群众,改善服务。
八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截止9月底,该县今年已累计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桔柑茶树菇“以奖代补”等补助资金4960.27万元,资金安全直达农户,到位率100%,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农民利益,保护了种粮农民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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