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审计局规范国有涉煤控股企业审计
盂县审计局日前制定《盂县国有涉煤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盂县涉煤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前,必须按国家现行规定进行审计”。公告办法规定:“为扩大社会公众及企业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企业财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公告。”
两个“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国有控股涉煤企业的审计监督和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评价。强化了对国有控股涉煤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推动了煤焦领域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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