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部门采纳审计意见限时整改
福建对省林业厅执行的2007-200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以《省审计厅关于2007—200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综合报告》上报省政府,得到了省领导重视,黄小晶省长、张昌平、张志南两位副省长在报告上做出批示。省林业厅收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传达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审计整改工作会议。
在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家东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黄文书传达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通报审计问题,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针对问题,限时整改;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工作,结合审计机关2007-200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项审计意见,制订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基金管理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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