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推行审计实务导师制
近日,合肥市审计局正式印发了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积极推行师徒传承的教育模式,增强审计干部实务能力,加强审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办法规定了担任导师和接受指导人员的资格和范围,并制定了对相关工作实施跟踪管理的方式以及激励措施。根据办法,该局将成立审计实务导师评审委员会,建立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民生工程审计、投资审计等8大类导师人才储备库。审计实务导师制按“分类确定导师、确立指导关系、签订指导协议、明确指导载体、实施考核工作”五个步骤实施。导师与受指导人员签订指导协议,明确指导的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指导的内容与方法、指导的期限与要求、考核的内容与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指导期限一般为二年。
办法酝酿期间,该局积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学习国家审计署以及其他审计机关的相关经验,并对全局审计干部的年龄分布、性格特点、理论业务水平、沟通交流能力等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摸底分析,多次研究论证才形成最终的制度框架体系。下一步,该局将按照办法,扎实有序地推进审计实务导师制的落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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