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人大高度重视同级审计报告整改落实工作
近日,在黄梅县第十四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县人大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县政府副县长唐志红列席会议。
该县人大常委会肯定了该县财政审计工作,指出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比较到位,报告中涉及问题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也基本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毕。通过整改,财政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审计监督力度得到了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县人大常委审议指出,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财政周转金贷款回收困难,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运用好审计成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切实进行整改,既要严格责任追究,又要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不断健全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杜绝和减少屡审屡犯问题。对屡审屡犯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尽快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县政府要将审计整改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二是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完善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逐步将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和“三费”(车辆费、招待费、会议费)控制到合理的幅度;加强对预算和财源的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减少支出的随意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
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县政府要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防止转移、挪用或损失浪费专项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力度,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加大重点项目的审计,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国有资产、国有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监管力度;加强审计处理力度,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审计严肃性,提高审计权威性;加强审计的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对审计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曝光,发挥个案的震慑作用和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要适当充实审计队伍,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改善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待遇;同时,加强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更加奠定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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