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安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四三四制”
根据领导干部管理的需要和经济责任审计现状,新安县委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按照“四三四制”的要求开展工作。
即在审计对象上突出“四必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逢离必审、连续任职三年以上必审、有群众举报必审、县委工作需要必审;在审计内容上做到“三必查”:基本职责履行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遵守财经法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及效益情况;在审计结果上突出“四个结合”,即: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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