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审计局注重三个结合转化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孝感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孝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从项目计划安排、审计内容上下功夫,在机构改革和领导干部调整中及时跟进出实招,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服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与干部选人用人相结合。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重点确定了“四类必审对象”,即:拟调整或已决定调整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或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需要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需报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领导干部。坚持先审计后选用,未审计不选用,逢选用必审计,做到组织考察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安排,同步进行,相互映证。经考察和审计,认为工作成绩突出、勤廉干事的,予以提拔重用或列为后备干部;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有经济问题的,予以调整职务或降、免职处理;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近几年来,该市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作出撤职降级处理决定22人、其他处分6人,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处理32人。
二是与干部管理教育相结合。在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一般性的工作失误问题,由组织部门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对问题较多但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予以诫勉谈话,使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化解。近几年来,组织部门已对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了33人。同时,该市还通过加大督办力度,强化问题整改,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领导干部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向组织部门写出回复材料,由组织部门审查,看其认识是否到位,反省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是否得力。另一方面,要求被审单位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为了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每年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并对落实效果差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重点跟踪督办。
三是与干部考核、提拔、评先相结合。该市出台相关规定,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委常委会研究使用干部,将经济责任书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参考。市纪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对于拟提拔干部征求审计意见,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负有责任的干部实行否决。近年来已有2人的提拔被否决。凡是需要报市级以上表彰的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都必须进行审计,对审计不过关的,取消其评先表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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