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审计局帮助企业收回欠款1000万元
最近,荆门市审计局在对市属某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处置审计中发现,该企业在2006年的一宗土地资产处置中,截止审计之日仍有1213万元的余款未收回,占应获取收益额1413万元的85.8%。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按建筑进度支付企业开发收益,最后付款期限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后两个月。该项目竣工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而开发商仅在2010年3月19日支付企业200万元后,便以种种原因拖欠,企业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余款。
审计组发现该问题后,先后找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谈话,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限期收回,并督促该企业召开董事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要求,安排专人专班催收,同时,审计组积极出面协调开发商。经过审计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审计期间,开发商已一次性支付企业1000万元,占应收回款项的82.4%,剩余资金正在加紧催收,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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