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干区建议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核算工作
最近,江干区审计局对国有建设单位资金资产的管理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中发现安置房建设及分配过程的核算不够规范,其具体表现在:
一是安置房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开展财务决算,在建工程支出未归集并结转到相关会计科目核算。
二是财务部门未对安置房分配过程和结存情况进行核算和反映。目前,建设单位只核算安置房的工程投资支出情况,其安置房的具体分配、结存套数和面积情况,未通过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和反映。
三是安置房款收回的核算方式不规范。安置房款收回,有的单位在“其他拨款收入”核算,有的单位作冲减拆迁成本核算。有的单位对欠收安置房款,财务上也未入账反映。
以上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安置房建设工程支出的成本核算,不利于安置房收、支、余情况的完整反映,也不利于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强化实物核算与价值核算的内在统一,强化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内部牵制,进一步健全建设单位安置房建设、分配过程的内控制度,及时出台规范、统一的国有建设单位安置房建设核算办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上一篇: 浙江萧山区卫生局认真抓好审计建议整改落实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