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县审计促使该县以六制规范村级财务
郧西县审计局在近年对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采取“一拖N”(审计一个乡镇并根据资金流向延伸多个村)的方法对部分乡镇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部分村级财务制度落实不够彻底,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财产管理手续不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提出了规范财务管理的相关建议。该县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要求以“六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实施村级财务支出“联审制”,监管农村财务运行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实行村级内部审批和第三方审核方可入帐。内部审批主要是由经办人签署支出事由,村书记审查票据的规范和数量、款物的一致性,再由村书记、主任“双签”联审。外部审核是指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镇会计中心的审核,村级财务会计每月28号至31号到镇财政所报帐一次。报帐前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审核盖章,报帐时由镇会计中心的审核,加盖“同意入帐”印戳,记帐会计查实所有支出票据“五章”齐全后入帐。
二是实施重大事项“报批制”,提高农村财务运行质量。为保证农村财务运行质量,防止村级在处置集体资产、实施购建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财务混乱现象的发生,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所有生产性支出和公益事业性支出,一律都有村两委拟订支出项目和建设事项及预算,经群众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实行票决通过,报镇政府审批后,由财政所监督实施。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村级5000元至10000元的资金支出,经村“两会一票”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实施;支出10000元以上的,同时应由村主要负责人向联系点领导报批,审批后依规定程序实施;支出5万元以上的报镇长审批,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三是实施村级财务支出“审计制”,监管农村财务运行有序。除县政府安排的审计外,要求由镇纪委和财政所干部参入的审计组,负责对全镇村、社区的财务定期审计;对村、社区的重点建设、重大财务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对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进行任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管理混乱部位和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审计。在财务审计时做到“六审”:审现金存款和帐款是否相符;各项收支是否符合规定;审财产物资和帐物是否相符;审各项往来和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审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相关财务制度是否坚持。审计结果报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对需要公开的审计结果按规定公示。
四是实施财务随机“兑库制”,严肃农村财务管理纪律。财政所对各村(社区)实行不定期兑库,督促村级按财经纪律要求及时处理帐务,及时到核算中心报帐,及早发现村级财务中可能出现的帐款不符问题,杜绝“三乱”、设立小金库、挪用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严格代管,适度自主”的原则,村级库存备用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村级领取款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规定的收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使用多种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五是实施村级财务支出“晒帐制”,助推农村财务运行公开。坚持村级财务每季度进行一次“晒帐”,分别在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的六至八号。“晒帐”前,农民负担情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两工使用、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租赁、国家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及财务违纪问题处理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需经村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财政所审查备案后,再按规定的形式向群众公开。“晒帐”过程中,公开栏设在主要交通路口或群众居住密集区,以方便群众查看。“晒帐”后,村级安排一名村干部接待群众的咨询,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并耐心听取群众意见。
六是实施村级财务支出“否决制”,严格追究财务管理违纪行为。明确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实行村级财务管理一票否决, 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行为。农村财务管理情况和年度评先彰直接挂钩,对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运行,一经发现查实,按责任界线,责任追究到人,根据情况开展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或给予撤职处分,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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