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审计局从严治理审计队伍
安徽淮北市审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八项规定》,以严格审计纪律,加强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严治理审计队伍,保证廉洁从审,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市审计局明确严格执行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认真修订完善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坚持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廉政情况通报等措施,建立维护审计纪律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审计组成立后,其主管科室的科长和局监察室主任,要对审计组进行廉政提醒,做到既明确审计任务,又强调审计纪律,并实行审计组组长双负责制;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调查)通知书时,并向被审计单位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审计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审计组要对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进行自查。
此外,淮北市审计局将执行“八项规定”审计纪律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凡有违反“八项规定”审计纪律的,审计组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审计组、组长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承担领导责任或有关责任,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党组报告;对违反“八项规定”审计纪律的审计组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由局党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违规情节追究其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的领导责任以及相关违规人员的直接责任,确保“八项规定”审计纪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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