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近日,山东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2008至2012年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厅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按需培养和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加强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出明确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的意见》。
《意见》针对审计不同岗位特点,明确了不同培养目标。要求业务处室55岁以下人员、综合处室50岁以下人员应于2011年前通过AO认证考试,新进业务人员应于进厅后1年内通过AO认证考试;业务处室,36-45岁人员要在5年内通过山东省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通过计算机中级水平考试的业务人员,每年独立撰写1篇以上计算机审计方法或AO应用实例,并且入选审计署计算机审计方法库,或者获得审计署AO应用实例鼓励以上奖项,其他业务人员每年参加撰写1篇以上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审计方法或AO应用实例;业务处室能够依靠本处室的计算机审计人才独立完成对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采集、转换和处理工作,具备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的能力,能够独立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中的信息系统审计内容等。
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意见》还明确了具体培养措施。一是开展培训,继续选派年轻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计算机中级培训,每年组织1-2期本省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二是鼓励审计人员主动自学计算机审计知识和技能,钻研计算机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每年举办1次计算机应用竞赛,以竞赛激发学习钻研计算机审计技术方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大信息系统审计、联网审计力度,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在实践中锻炼培养计算机审计人才。五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目标与个人、处室年度考核挂钩,对未完成目标的,取消评先资格,对取得重大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时予以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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