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强化审计监督作用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为规范和完善淮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根据《淮北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该市下发了《关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新建廉租房、公租房项目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强化审计部门在政府性建设资金中的监督作用。
一、项目资金申请强调审计部门初审意见
保障性住房资金申请实行集中汇总申请的方式,申请内容有合同价、申请金额、区政府意见、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意见、审计部门意见及领导批示。保障性住房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按月申请工程进度款,并附有工程款申请报告,监理部门意见和相关原始凭证。使用银行贷款的项目,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资料。
二、项目资金拨付按审计机关出具的《跟踪审计意见书》后报市政府审批
项目前期费用拨付程序。市房管局或区政府提供建设费用前期费用合同等原始材料,根据招投标结果与合同约定,经市审计机关审计后,按审计机关出具的《跟踪审计意见书》填写《淮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费用拨付申请表》,报市政府审批;拆迁安置资金经市征迁办确认审核和市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拆迁完毕后,市审计局对决算予以审计。
工程建设费用拨付程序。市财政局、市建投集团直接拨付建设资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按审计机关要求报送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承发包合同文件等资料,由市审计机关下达跟踪审计通知书,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审计。受委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区政府(含开发区)提供工程实施进度表和资金拨付意见、工程监理部门提供的工程监理签证、承包方提供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等完整资料,每月25日前报市审计机关;审计机关3个工作日内出具《跟踪审计意见书》;区政府按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意见书》填写《淮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用款申请表》,在次月5日前报市房管局;房管局2个工作日汇总,经审计部门确认后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市建投集团在收到批准的资金申请汇总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给用款单位提供的账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拨付的工程款原则上不超过工程价款的80%。完工后由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完工工程进行备案验收,经市审计局工程决算审计后,最高支付95%的工程款,留5%质保金,按合同约定到期支付。
三、合同管理凸显审计监督作用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经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作为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的依据。建设单位与有关勘探、设计、供货、监理等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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