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县审计局实施审计质量全程控制工程显成效
近年来,保康县审计局始终把审计质量管理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创新质量管理措施,实施审计质量全程控制工程,取得较好成效。近三年,该局有3个项目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项目,被本级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襄阳市审计局授予“审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该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现场管理。认真执行省厅《审计组审计现场管理规定》,以落实 “三会”制度为重点,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第一,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审计进点分析会,确定项目审计思路,从重要性判断和风险评估入手,明确审计目标、重点和方法。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严格审计实施方案审批程序;第二,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强化审计组长负责制,科学分派审计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在审计取证、重要事项调查、重大违法行为检查、审计组审计报告起草、交换审计意见等重要环节,实行审计组成员相互牵制。审计中遇到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召开由审计组与其他业务人员、法制审理人员参加的“诸葛亮会”,集思广益,商讨解决办法;第三,召开审计定性商讨会。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意见,科学行使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每项审计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二是加强审计审理。审计署8号令执行以来,该局着手开展审计审理工作,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合规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审计结论的明晰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查和修改审计报告,提出审理意见,变事后复核为审计全过程控制。为了加强一线监控,要求重点项目每15个工作日必须上传一次审计证据、审计记录等现场资料包,法规审理股和分管领导要在收到上传资料的3日内提出指导意见。强化业务分管领导对审计现场的监控,不定期对审计人员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检查,在审计的各重点环节,业务分管领导必须在场,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全程监督。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附审计“八不准”规定,告知审计执法程序,送达廉政监督卡,公示审计纪律,接受审计对象监督;推行审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监督员,不定期召开监督员和审计对象座谈会,每年组织两次审计回访,及时掌握审计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7月份,该局回访单位27家,发调查函60多份,结果显示,社会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满意率达到100%。该局加强外聘审计力量管理,严格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纪律、责任和经费标准,杜绝外聘人员单独开展审计业务,严格对其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应用,降低了外聘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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