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淮南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渐行渐远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2011年,安徽省淮南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审计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和结果利用的若干意见》。过去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把问题查出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审计机关不仅要查出问题,而且要督促整改,还要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改进建议。为此,在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2011年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和结果利用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建立由市长牵头,审计、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审议审计整改情况,分析审计整改难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细化规定了各部门单位在加强审计结果利用工作中的职责和具体内容。
二是出台五项政府投资审计协审制度。为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2009年,制定了《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办法出台后,审计部门依此开展了大量投资项目审计,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秩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淮南大建设的推进,需要审计的项目多、资金量大,必须引进大量社会审计组织参与,但是对参审社会审计组织如何管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为此,2011年市审计局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五项协审制度,全面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及政府投资审计人员资格准入、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审计绩效等的规范和约束,为构建覆盖政府投资各个环节的“闭合系统”奠定基础。
三是草拟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办法。2010年,市审计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淮南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至此基本建立了涵盖村级主要负责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干部的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体系,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监督工作开展了,但是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不太明确,有些往往不了了之。为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明确责任追究,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于去年7月份草拟了《淮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办法》,五易其稿,现已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定把关。
上一篇: “六个首次”助推安徽合肥审计加速转型升级
下一篇: 广东省内审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