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突出四项重点
山东省审计厅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根据部门单位审计时限、轮审计划和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要求,按照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共安排审计15个部门单位,包括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国库和省发改委,承担公共财政重点支出和分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较多的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等11个部门单位以及4所高等院校。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将围绕四个重点,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
一是紧扣预算执行,健全预算体系。围绕促进所有财政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完整的国家预算体系,重点对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收入征缴、部门预算、财政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以及账户管理等进行审计,关注整个财政收支和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
二是突出行业特点,强化审计内容。在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强化对体现行业特点内容的审计,专门安排审计4所高等院校。审计内容上,重点关注高等院校收费收支管理体制、科研资金使用效果以及化解债务政策执行等。
三是加强配合联动,加大延伸力度。围绕追加部门预算、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以及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事项,要求对省财政厅审计与部门单位审计搞好衔接和相互印证。对部门单位的审计,要求延伸二、三级单位数量不少于50%或延伸资金金额不少于年末汇总决算金额的50%,重点延伸资金量大、收费多、有问题疑点和线索的单位。
四是把握关键环节,突出专项审计。针对多年来一些屡查屡犯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事项,明确要求开展专项审计,主要涉及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追加部门预算、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交地税征收情况,以及部门单位五项经费支出水平、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资产处置出租、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通过审计,从总体上把握上述事项,搞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从进展程度、规模结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和分析,形成比较系统、完整的综合性审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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