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信县审计局五项措施提高审计决定执行率
近日,阳信县审计局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得知,2011年度审计决定已全部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审计建议采纳率达95%以上,该局已连续5年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该局四项措施提高审计决定执行率。
一是强化审计质量管理,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和客观公正。近几年来,该局严格执行审计署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准则要求,坚持依法审计,规范操作,遵守程序,审计证据注重相关性、真实性、合法性、实效性。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审计评价做到客观、公开、公正,审计结果使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近年来审计工作从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审计工作得得领导大力支持。几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抓住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标准,审深、审透,审出成效,并抓住问题举一反三,为县委、县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几年来共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意见60多条。根据审计建议,县政府先后出台了《阳信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阳信县使用国家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0项规定,有力推进了审计结论的执行。
三是加大审计及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个别被审计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政策水平不高,财经法纪观念淡薄的问题,该局以审计项目为平台,把对财政法规的宣传贯彻到审计的全过程,审计处理中着重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讲透法律法规,坚持做到法律法规透明、处理处罚公开,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了执行审计结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审计结论执行力。在审计工作中,针对个别单位对审计决定不强的问题,该局加强了与财政、税务、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凡是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决定和相关手续从其应拨付的款项中予以扣缴;对应缴未缴税金,向税务机关抄送审计决定,由税务机关依法收缴;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查处审计移交问题;法院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
五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注重审与帮相结合。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立足于审,着眼于帮,既坚持依法审计,又帮助被审计单位找准问题、分析原因,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改进建议,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建章立制,提高管理水平,融洽了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改善了审计执法环境,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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