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办法凸显五大亮点
2012初,淄博市审计局修订、出台了《淄博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审计项目的流程,明确了审计项目全过程中相关科室及局领导的责任,是完善业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办法》五大亮点确保审计业务质量生命线。
一、责任明确,该《办法》不仅明确了审计项目自实施到归档中各环节应付的责任,还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增加了几个关键控制点。一是审计通知书需经法规科审核后下发;二是审计组进点后,5日内需提交审计实施方案,并报法规科备案;三是明确规定审计组长及科室负责人对报告中基本情况、违纪违规问题的事实清楚、数字准确负责;四是法规科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照审计方案实施审理,并对问题定性及处理依据的准确性负责。
二、流程清晰,该《办法》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从制定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报告、项目审核审理、项目审定、项目整改落实及归档重新进行了梳理,形成审计业务质量管理流程图,使全局人员都能明晰整个项目的流程,保证了审计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审计业务工作效率。
三、全过程管理控制,法规科自审计通知书下达后,即进行项目台帐登记管理。包括项目的进点时间、方案上传时间、审计组出点时间、小组报告的提交时间等等,作为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的重要内容,确保审计项目的按时完结。法规科对审计组上传的AO数据包时时跟踪检查,对原始数据包中的疑点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跟踪审理建议书》,及时与审计组沟通交流,审计组于出点前需回答问题疑点。
四、审计组报告会签制,审计组成员对自己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在征求意见的审计组报告中反映实行会签制。征求意见的审计组报告和核实修改后的审计组报告及相应的证据、底稿应予保留,不得修改,作为科室和个人年终考核评比、能手评选的原始备查资料。通过会签一是保证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够全面完整的上报局领导;二是能够真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三是能够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五、专家参与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在全员控制的基础上,实行质量监督员及行业审计专家参与的质量控制体系。即每个业务科均设一名质量监督员,各科的审计项目在报法规科审理前有质量监督员先行把关;在全局范围内推荐行业审计专家,行业审计专家参与重大项目的业务会议。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确保审计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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