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合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全省共审计领导干部4287名,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1029人,部门领导干部3183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75人;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22.3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35.3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2亿元。
一、以宣传贯彻两办《规定》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两办《规定》作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较好效果。一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两办《规定》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七个方面明确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二是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在党报党刊发表署名文章,就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阐述观点,讲明要义,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能,撰写文章谈认识、说体会、讲措施,带动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各级审计机关广泛开展学习宣讲活动,使广大审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领会两办《规定》的内涵和实质,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和要求;利用新闻媒体、审计网站等多种渠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效果,扩大影响,全省上下形成了学习宣传两办《规定》的浓厚氛围。
二、以推进专职机构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各地按照两办《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加强专职机构建设,为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联系,分工负责,优势互补,形成了配合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保障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畅开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92%的专职机构按规定实现了升格或领导人员高配,其中省、市两级全部达到了两办《规定》的要求,140个县(市、区)的专职机构中有128个达到了两办《规定》的要求。
三、以健全长效机制为抓手,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立足抓基础、谋长远,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去年11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列入对企业管理者选用与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监察厅修订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归口管理,督办审计结果。省委组织部结合19个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同步审计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党政正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县级党政正职同步审计委托建议、出具和报送审计结果等工作进行规范。省审计厅分类制定实施了县(市、区)委书记、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模板。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对审计公示文书、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审核等进行了完善。省财政厅结合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办法。
四、以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为抓手,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同步审计新路子,在总结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去年试点开展了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同步审计,使同步审计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全面覆盖。在省、市两级安排的62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审计中,同步审计涉及54人,占87.1%。我省同步审计工作经验在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菏泽市审计局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参会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稳步推进党委工作部门和系统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去年组织开展了对2个省委工作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些市还开展了法院、检察院、文化、教育、卫生等系统行业的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任中审计,全省共完成任中审计项目1652个,占项目总数的40%。
五、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为抓手,进一步扩大审计成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坚持审用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功效。一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考核任用上的评价鉴定作用。各级纪委、组织部门把审计监督与干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把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人事和廉政档案。省纪委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去年对30多名被审计对象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了审查处理。省国资委依据审计结果报告,按照《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问题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7名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分解,明确有关处室和企业的整改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2011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发现线索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省审计厅在对兖矿集团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集团所属北宿煤矿有限公司有关人员隐匿煤炭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等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分别移送省纪委和省检察院查处,共立案批捕6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三是有效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全省提出的审计建议共被采纳8678条,废止不当政策、规定、制度等530多件,有效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畅通政令、推动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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