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财政审计助推政府加强管理
安徽省绩溪县政府十分重视财政同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机关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效能、强化财政财务和内控管理工作,近期,专门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和部门内控管理的意见》和《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财务和内控管理工件的意见》两个文件。
意见要求,财税部门要明确征管主体,完善征管措施,严格票据控管,加强财政收入征收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控制,细化预算编制,推行零基预算,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资(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预算约束力、财政保障水平和执行效益。
意见明确,民生工程资金要配套、抓好质量绩效,各类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意见规定,县直各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消费性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对重点消费性支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增强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的单位要加强与会计中心沟通、协调,建立单位辅助账,保证账务处理真实、准确和国有资产完整,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意见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由监察、财政、农经等职能部门参加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具体履行建议、指导、教育、监控、识别和评估风险等职责。要重点围绕加强对决策权、裁量权、审批权、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权以及对下属单位重大业务的监控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政管理,严禁以个人决定凌驾于集体研究之上。
意见明确,财政所和乡镇村级“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代表乡镇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村(含社区)的资产管理职能,负责研制各类资产的审批购置、登记入账、出租出借、使用处置、报废核销等制度。要着力规范村级资金管理,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会计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从业水平;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村级资金辅助账,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村级资金的明细收支;要认真开展村级资产清查清理,对有形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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